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复议程序 >

哪些劳动收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3-05-22 09:24:17 来源:法制法律网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标签: 劳动收入 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企业职工患肝腹水医疗期多少天?企业职工病假最长多少天?
电子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怎样签合同有法律效力?
女性哺乳期能够离婚吗? 哺乳期间离婚怎么处理?
东莞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律师费可以让被告支付吗?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怎么办?劳动局电话投诉热线是多少?
申请注册的商标多长时间会审核完毕?申请商标要多少时间?
财产保全被告害怕吗?离婚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吗?
合同续签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了什么?续签合同不需要提前告知吗?
绘画设计著作权如何申请? 自己的作品怎么申请版权?
知识纠纷
1 土地增值税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怎样扣除?房产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怎么认定?
2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应收账款的借方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3 离婚小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定?未成年监护人怎么认定?民法典离婚不给抚养费就不让见孩子可以吗?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称的经营者具体指的是什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5 串标认定有什么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关于串标由谁认定部门如何规定?
6 无期徒刑适用条件 无期徒刑可以缓刑吗?
7 网上追逃的条件是什么?网上追逃是什么意思?
8 哪些情形属于死刑案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负什么法律责任?死刑罪名有哪些?
公司法
医疗保险的理赔方式有哪几种?报案时间最好控制在三天之内吗?
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是什么?养老保险怎么办转移?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怎么算?买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第一条是什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营业执照代办注册需要什么资料?营业执照如何代办?
定期存款可以提前取出来吗?存款到期一定要当天去转存吗?
合同免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情况?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吗?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怎么办?
遗产管理人故意造成继承人侵害的责任是什么?遗产管理人故意造成继承人侵害的怎么处理?
房地产合同纠纷咨询如何收费?律师费是否可以后付?
合同法
信用卡停息挂账需要什么材料?信用卡逾期了多久才能协商还款?

2023-05-19

劳动仲裁会记录在劳动者档案中吗?劳动仲裁案件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2023-05-19

债权债务清查的方法可以使用函证核对法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有哪些?

2023-05-1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怎么提出?出交通责任认定书有期限吗?

2023-05-19

土地抵押登记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效力具体表现有哪些?

2023-05-19

个人征信可以去哪里查?查个人征信的方式是什么?

2023-05-19

劳动纠纷
信用卡停息挂账需要什么材料?信用卡逾期了多久才能协商还款?
劳动仲裁会记录在劳动者档案中吗?劳动仲裁案件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查的方法可以使用函证核对法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怎么提出?出交通责任认定书有期限吗?
土地抵押登记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效力具体表现有哪些?
个人征信可以去哪里查?查个人征信的方式是什么?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